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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水总公司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 发布时间:201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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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单位: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市供水总公司基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章及党内规定为依据,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群众参与,表扬先进、教育后进。树立正气、进一步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先优意识,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纯洁性,不断增强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各支部在调查分析基础上,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将是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必要内容。同时还要重点围绕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效率低下等开展评议。

三、会议时间:814日——818日,地点各支部所在地,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可安排上下午错开进行。

四、参加人员;公司联系领导、支部所有党员

五、民主评议程序

 会议由各支部书记主持,

1、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2、党员自评,实事求是作自我评价,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打算;

3、党员互评,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然后集中;

4、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支部掌握测评统计结果。

5、结果运用,对评定等次为“好”的党员,优先评定为年终先进,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为表彰对象;对评定等次为“一般”的党员,要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其整改;对评定等次为“差”的党员,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促其限期整改;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逐一研究并落实帮教措施,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规定予以组织处理。(会后10 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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